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商秩字[2009]7号 各有关商会、行业协会: 自2006年商务部和国资委共同组织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以来,共96家全国性商会协会参与了此项工作,覆盖了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以及商会协会服务会员的能力,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为进一步规范商会、行业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关于规范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正确方向 (一)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商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必须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为目的。要坚持会员企业自愿参加,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要严格界定评价范围,确保一个企业只参加一个协会的评价,禁止重复交叉评价。各商会协会应当以其主要专业领域的会员为评价对象。会员存在交叉的商会协会要事先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正式开展工作,并将书面协调意见分别报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市场秩序司)(以下简称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委协会办)备案。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与之相抵触。要按照国家财政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对社会团体收费管理的规定,严格评价收费的财务管理,制定并公开费用管理办法。商会协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借评价之名向企业乱收费,借机牟利。评价收入的支出范围仅限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管理费和证牌工本费,以及聘请专业信用服务机构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评价赞助费。评价结果公布后,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公布收支账目。评价收入要依法纳税。要制定严格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收集、记录和管理会员企业的信用信息,注意保护企业信息安全,不得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通过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推动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是行业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商会协会要根据本行业特点,对照行业信用建设总体目标,组织会员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动优秀企业参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四)积极主动推广信用评价结果。商会协会要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使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使诚信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要通过评价工作逐步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信用服务。要促进上下游行业间互认评价结果,实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上下游共享,帮助企业规避信用交易风险。 (五)全面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工作。要贯彻落实《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整规办发[2005]29号),要将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与在行业内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强化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帮助会员企业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利用信用信息为会员企业开展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全面推动。 二、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程序 (一)申请。首次参与信用评价的商会协会需向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申请。申请报告格式及包含内容见附件1、2。 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每年接受两次申请,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和10月31日。 (二)论证。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在截止时间后,将于一个月内共同组织经济、法律、信用、金融、信息等方面的专家对工作方案进行集中论证。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确定并公布参与行业信用评价的商会协会名单及编号。 (三)评价。商会协会要制定严格的评价程序,保证评价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应该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在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实行。要设立并公布投诉渠道,接受监督。需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帮助评价的,必须用招标或会员普遍认可的方式予以确定。商会协会在正式开展评价前,必须将相关材料(见附件3)报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展。 (四)公示。评价的初评结果和最终结果要在协会网站、协会期刊杂志、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以及其他大众媒体上同步公示,接受会员和社会公众的咨询、评议和监督。 (五)评价结果备案。商会协会要在确定最终评价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样本分别报送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备案。评价结果同时提交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公布,以便公众查询(具体方式见附件4)。 (六)制作行业信用评价的标牌、证书。信用评价最终结果确定后,由商会协会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尺寸、材质自行制作标牌、证书,并严格按要求格式编制序号。行业信用评价证书和标牌的样式和编号方法见附件5-9。 (七)动态管理。商会协会要建立对被评价企业的动态管理制度,企业信用等级三年有效,每年复评。要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实时跟踪了解被评价企业情况。被评价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应立即宣布原信用等级无效,并收回相应的证书、标牌;有投诉举报的应跟踪了解情况,如若属实,要对信用等级状况作出相应调整。被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信用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书面报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备案。 三、加强对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为推动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深入开展,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将对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强监督指导,同时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宣传推广。 (一)建立正式备案制度。为加强对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将在商会协会评价开始前及评价结束后,通过正式备案的方式,了解商会协会工作进展,确保评价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加强监督检查。将委托中介机构对商会协会的评价结果及参与评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商会协会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工作水平,确保评价的真实、准确。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协会,将取消其参与资格;进一步发挥商务部12312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功能,面向社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其对商会协会及企业的监督作用。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开展全国诚信宣传教育和其他相关活动中,对行业信用评价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中国商务年鉴》发布信用评价结果;专门印制《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向驻外经商机构、驻华使领馆、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推荐优秀企业。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履行行业管理和监管职能及开展其他业务活动时,参考、认可评价结果,给信用良好的企业以优惠和便利。要引导商会协会建立交易数据交换系统,整合、利用上下游交易对象的信用信息,为会员企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帮助他们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联系人: 商务部信用办(市场秩序司) 张洁 王胜利 电话: 010-85093326 85093325 传真: 010-85093314 电子邮箱: zhangjie_zg@mofcom.gov.cn 国资委协会办 赵越 电话:010-63192649 传真: 010-63192649 电子邮箱: hangye-yj@sasac.gov.cn 附件: 1、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申请报告格式 2、信用评价申请报告内容 3、行业信用评价正式启动前需备案的材料 4、评价结果的备案内容 5、信用评价证书封面样式 6、信用评价证书内页样式 7、信用评价标牌样式 8、信用评价证书、标牌编号方法 注:1、所有申请及备案文件均需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一式两份同时提交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协会办。电子版请登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行业信用建设备案管理系统” (:9999)填报。 2、附件可从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www.12312.gov.cn/xyxyjs)或商务部信用办子站(http://sczxs.mofcom.gov.cn)下载。 附件 标牌-制作文件 证书封面-制作文件 证书内页-制作文件
附件1 商会(协会) 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的申请报告 (字体:华文中宋;字号:小一)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主要负责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字体:楷体;字号:小三) 注:报告内容格式请按以下标准统一 一级标题:华文中宋 小二;二级标题:黑体 小三;三级标题:楷体 小三;正文:仿宋 小三
附件2 信用评价申请报告内容 要素 | 主要内容 | 说明 | 一、基本情况介绍 | (一)行业基本情况 | 介绍行业基本情况 | (二)商会协会工作情况 | 介绍本商会协会工作情况(包括协会自身建设情况、在行业内开展活动的情况等) | (三)商会协会影响力情况 | 会员数量 | 会员数量在行业中所占的比重 | 会员企业产值(或销售额)在行业总产值中占的比重(或销售额) | 注:本项内容重点阐述商会协会在本行业中的独特性和重要性 | (四)本行业开展信用建设基本情况 | 介绍在行业信用建设方面的实践活动,与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 二、信用评价实施方案 | (五)组织机构 | 包括是否建立专门的信用评价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门的高素质工作人员 | (六)会员申报程序 | 介绍会员申报程序 | (七)信息来源 | 介绍信息获取来源和途径 | (八)评定专家构成 | 介绍评定专家 | (九)评定程序 | 介绍评定程序(包括初评、初评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调查处理举报信息、公示评价结果) | (十)监督管理 | 介绍信用评价的审查、举报、核实、惩戒办法和工作机制(包括对评价过程的监督举报,对企业提交信息的监督、举报、核实、惩戒等) | (十一)评定公开 | 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 | (十二)费用管理 | 包括收费总额、支出项目、是否接受赞助等 | 三、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参考) | (十三)综合素质 | 包括领导层素质、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年限、公司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 | (十四)财务指标 | 包括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 | (十五)管理指标 | 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危机管理等 | (十六)竞争力指标 | 包括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发展规划及策略、自主品牌建设等 | (十七)信用记录指标 | 包括诉讼记录、质检记录、纳税记录、劳保记录、环保记录、工商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银行信用等级、海关信用等级、企业履约状况、高管人员信用记录、企业相关公共记录、社会责任实施记录等反映企业遵纪守法、履行约定的情况 | (十八)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包括评价各项要素的分值及权重 | 四、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 (十九)信用信息管理 | 介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 (二十)信用信息公开 | 介绍信用信息公开情况 | (二十一)信用惩戒机制 | 介绍行业内的守信激励、失信惩罚机制 |
附件3 行业信用评价正式启动前需备案的材料 一、本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机制、评定程序、监督管理制度、公示方法和途径、评价指标体系、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 二、收费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费用管理办法、费用支出方向等。如有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评价的,标明该机构名称及会员企业需支付的费用。 三、按照协会章程,依照法定程序,由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同意以上总体方案、收费管理意见的决议或会议纪要。 四、拟发给会员单位的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五、会员存在交叉的商会协会要事先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正式开展工作,并报送防止重复交叉评价的正式书面协调意见。 注:电子版请登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行业信用建设备案管理系统” (http://211.88.12.83:9999)提交,经商务部、国资委协会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展评价。
附件4 评价结果的备案内容(中英文均需填报) 项目 | 说明 | 一、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 1、企业名称 | | Enterprise name | | 2、组织机构代码 | | Organization Code | | 3、工商注册号 | | Registration Number with the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 | 4、法定代表人 | | Legal Representative | |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此项不对外公开 | ID Number of Legal Representative | 此项不对外公开 | 6、注册资本 | | Registered Capital | | 7、所属行业 | | Sector | | 8、所属地区 | 精确到地、市 | Region | 精确到地、市 | 9、注册地址 | | Registered Address | | 10、经营地址 | | Business Address | | 11、邮编 | | Post Code | | 12、企业网址 | | Website | | 13、联系电话 | 此项不对外公开 | Telephone | 此项不对外公开 | 14、传真 | 此项不对外公开 | Fax | 此项不对外公开 | 15、经营范围 | | Business Scope | | 16、主营业务 | | Main Business | | 17、主要产品 | | Main Products | | 二、评价结果(Evaluation Result) | 1、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 | Credit Grade | | 2、证书编号 | | Certificate Number | | 3、发证单位 | | Issued by | | 4、评价单位 | 由协会评价的,填协会名称;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的,填第三方中介机构名称。 | Evaluated by | 由协会评价的,填协会名称;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的,填第三方中介机构名称。 | 5、颁发日期 | | Issue Date | | 6、有效期至 | | Valid Period | | 三、信用等级释义(Explanation of Credit Grade) | 信用等级(Credit Grade) | 含义(Explanation) | AAA | 解释AAA的具体含义(中英文对照) | AA | 解释AA的具体含义(中英文对照) | A | 解释A的具体含义(中英文对照) | B | 解释B的具体含义(中英文对照) | C | 解释C的具体含义(中英文对照) |
注:电子版请登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行业信用建设备案管理系统” (http://211.88.12.83:9999)填报。 联系人: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 陆峰 电话:010-67876100-8042 13521291278 传真:010-87519013 电子邮箱:association@antifraud.gov.cn
附件5 信用评价证书封面样式
材质:红色绒布、荷兰版 工艺:红色绒布裱糊荷兰 规格:260mm×180mm
附件6 信用评价证书内页样式
材质:157g铜版纸 工艺:四色印刷 规格:260mm×360mm 附件7 信用评价标牌样式 材质:拉丝铜牌 工艺:腐蚀、添漆 规格:400mm×600mm 注:“企业信用评价 级信用企业”中空格处用于标注企业信用等级状况。 附件8 信用评价证书、标牌编号方法 信用评价证书、标牌编号实行15位,结构如下: XXXX XXX XXX XXXXX
企业信用等级编码方法 等级 | 编号 | A级 | AAA | 111 | AA | 011 | A | 001 | B级 | BBB | 222 | BB | 022 | B | 002 | C级 | CCC | 333 | CC | 033 | C | 003 |
注:1、等级评价中若采用“+、-”微调,仍采用以上编码方法,如A+、A-等同于A,用001表示。 2、“参评企业流水号”请商会、协会自行编制。 3、商会协会编号由商务部信用办(市场秩序司)和国资委协会办确定并公布。原行业信用评价第一、二批试点单位编号见附后,今后将顺延。 4、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为例,2007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经过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决定授予甲企业“企业信用评价AA级信用企业”,甲企业流水号为00035,甲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标牌编号为:200700101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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