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工合企业信用网
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企业创新基金手册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扶持和促进中国工业合作企业加快技术、产品和管理创新,由中国工业合作协会倡导,山西远鑫集团作为创始单位,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8年8月4日登记注册,成立了中国工合企业创新基金。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将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努力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我们热诚欢迎有远见、有实力、热心工合事业、支持创新发展的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金的创建和发展,为加快中国特色工业化进程做出贡献,实现人生价值的绚丽升华。 一、基金宗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产品创新,发展合作事业,促进城乡合作经济发展。 二、基金募集:基金捐赠者可以是热心工合事业的国内外政府机构、商贸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 基金管理机构与基金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书,明确资助、捐赠意愿、资金数额及使用要求。 三、基金使用: 1、资助培训企业技术人才; 2、扶持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开发及节能减排项目; 3、表彰奖励企业创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4、资助推广企业管理创新、企业文化创新项目; 5、促进合作理论研究,推动合作经济发展; 基金的使用由基金管理机构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项目审批,项目完成后提交基金使用执行报告及项目决算。 四、基金管理: 1、基金设立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基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 2、基金管理委员会聘请顾问和专家,提供咨询服务; 3、基金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机关的检查; 4、协会每年度邀请会计事务所对基金进行审计,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五、捐赠者权利 1、基金使用的话语权和指向权; 2、查询了解基金使用情况; 3、基金使用结果知情权; 4、重大捐赠项目可进行实地考察; 5、对基金运作管理提出意见、建议,进行监督。 六、服务项目 根据捐赠数额及捐赠者意愿,协会和基金管理机构提供如下服务: 1、授予基金创始单位(个人)牌匾; 2、授予中国工业合作协会永久会员; 3、优先申请扶持或资助捐赠单位创新项目和企业发展; 4、免费或减收参加协会主办的各项活动的费用; 5、选聘为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或顾问,参与协会管理和领导; 6、免费享受协会提供的在中国工合网站、会刊等媒体上发布捐赠者宣传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