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成功入围全国首批12个信用示范城市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公布国家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分别是杭州、南京、厦门、成都、苏州、宿迁、惠州、温州、威海、潍坊、义乌、荣成等12个城市。 自2015年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分两批组织43个城市(城区)申报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以来,参加第二批创建申报的厦门市,在政策法规、联合奖惩、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归集共享、信用产品应用、自贸区信用试点、创新信用惠民措施、提升信用建设获得感、加强个人诚信建设以及营造良好诚信氛围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提前与第一批信用示范城市一道通过了国家的验收评估。2017年,厦门市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第5,在杭州举办的首届中国城市信用高峰论坛上荣获全国“城市信用建设创新奖”,在首届全国信用共享平台和门户网站建设评比中取得第5的好成绩,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推进全国城市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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